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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2023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1 4:57     浏览量:1222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健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人才10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计划

本批招聘专业人才计划共107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等详见《浏阳市2023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考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 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6月2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6月2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6月26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6.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浏阳市2023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确定。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学校开具证明,招聘单位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

7. 住培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8. 有执业证或资格证要求的岗位,通过相关考试尚未取得证书的可暂凭合格成绩单报名。

9. 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3年7月31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10. 未取得岗位所需相应学历毕业证的不得报考;

11. 浏阳市内卫健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2021年1月1日以后,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体检阶段后放弃的人员,或办理了浏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或离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1.报名

(1)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请微信关注“浏阳人社”微信公众号并保持关注。

(2)报名方式:报名时请在“浏阳人社”微信服务号下方菜单中点击“就业招聘”-“考试报名入口”,实名认证完成后,选择报考岗位并拍照上传本人照片;然后按要求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方向证明、规培证明(需要规培证明的)、执业资格证书(需要相应执业资格的)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工作经验证明等)原件扫描件等相关资料(也可登录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点考试报名填写)。上传资料不完整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扫描件或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50KB<图片大小<300KB)。

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请上传《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专业方向证明(研究生)、规培证明(需要规培证明的)。

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需同时上传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扫描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需同时上传本科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扫描件。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考生需同时上传大专学历毕业证原件扫描件。

(3)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10∶00至7月3日14∶00;

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6月27日10∶00至7月3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7月5日14∶00至7月9日9∶00;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公告。

(4)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组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完整、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考生应及时查询本人报名信息审核状态(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下载《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留存。

(7)资格初审由浏阳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2. 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笔试考点设在浏阳市城区,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打印信息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仅限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可使用。因手机须打包封存管理,本次招聘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件)。

(1)A类岗位和D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免笔试,直接进行考核。

(2)B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规定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岗位笔试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该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C类岗位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须达到3:1(含)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按规定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当招聘计划数与笔试实际参考人数低于1:3时,该岗位笔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该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岗位详见《浏阳市2023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 资格复审

(1)A类、D类免笔试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复审。

(2)B类岗位的考生,开考人数大于或等于1:3的,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开考人数小于1:3的,该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3)C类岗位的考生,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5)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与学位证、专业方向证明、规培证明(需要规培证明的)、执业资格证书(需要相应执业资格的)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需同时提供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需同时上传本科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考生需同时上传大专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6)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7)资格复审由浏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4. 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浏阳市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考核成绩设8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考核时间、考核地点、考核结果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5. 总成绩合成

(1)A类、D类岗位考生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2)B类、C类岗位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6. 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

A类、D类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加试专业知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加试专业知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2次。

B类、C类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专业知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专业知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2次。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7. 考察(含资格终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如有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递补不超过2次)。

8.公示、聘用

(1)对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期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中原具有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身份及原有的所有职务职级均不予保留,聘用人员中原行政或事业在编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

六、有关规定

1.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3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3. 所有聘用人员需与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在浏阳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离浏阳市。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浏阳市;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选拔考试等;③辞职。建立违约金制度,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聘用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需赔付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七、其他事项

1. 根据浏阳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新招聘人员经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的,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在省市本专业学术委员会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10万/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3万/年、全日制本科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1万/年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在浏阳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

2. 考试工作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浏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3. 本次招考政策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浏阳市卫生健康局保留最终解释权。

4. 浏阳市纪委监委受理监督举报渠道:

(1)来信举报:直接寄信至“浏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

(2)来访举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浏阳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反映。办公地点: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三栋5118室。

(3)网络举报:

http://hunan.12388.gov.cn/changshashi/liuyangshi/

5.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受理渠道:

来信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北栋2618室。

来访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北栋2618室。

联系电话:0731-82875809(限纪检监察工作)

6.咨询电话(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招聘单位报名咨询:0731-83623967(浏阳市卫健局)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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