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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2 23:25     浏览量:945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2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第六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骨科医院,地处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骨科专科医院,也是内、外、妇、儿等各学科专业齐全、设备完善,医疗服务功能健全、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医院。

医院始建于1957年,前身为新疆建工医院,2008年,经自治区编办批准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骨科医院”。2008年3月,医院整建制移交新疆医科大学,成为“新疆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第六附属医院)”。2018年2月,医院获评三级甲等骨科专科医院。内设机构70个,其中临床医技科室49个,骨科临床单元共12个;现设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脊柱外科研究所,拥有1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骨科),自治区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博士、硕士培养点;与吉林大学各附属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等多家知名医院建立对口技术协作和人才培养关系;吉林大学-新疆医科大学国际联合医疗与研究中心,中国矫形外科杂志新疆采编部设在我院。

医院拥有全疆最大骨科单元,最全骨科亚专业,最大年骨科手术量。骨科专业依托自治区骨科医院构建形成了“一所四中心”专业平台,即脊柱外科研究所、脊柱外科中心、骨科中心、骨伤康复中心、骨科实验中心。建有全疆唯一小儿骨科,骨病矫形(足踝)外科等科室。

医院先后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人先锋号”、国家卫健委授予的“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优秀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是深受各族患者信赖的人民满意医院。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者必须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七)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6月1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6月1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6月1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6月1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2023年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及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告,未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及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告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4.高校在读人员,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聘用)环节的人员;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6月27日(工作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9:3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行政综合楼5楼组织人事科。

(四)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携带以下资料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按顺序排列提交六附院组织人事科进行报名及资格初审;同时将全套报名材料的原件按顺序扫描在同一个PDF文件中(原件扫描件显示必须清晰、完整)并与《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4无需扫描)一同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岗位编码+姓名+联系电话”,带U盘现场拷贝电子版即可。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阶段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自行查询打印);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还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扫描件;

3.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规培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自行下载填写附件2:《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原件(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5.考察表原件。自行下载填写附件3:《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一栏,2023年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本人承诺处需本人亲笔抄写并签字;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7.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医师岗位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应届生还未取得合格证的需提供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8.电子版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9.电子版《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4),此项资料无需扫描。

10.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信息。

(3)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组织,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发布。后续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七、考核

1.采取考核制方式的岗位:应聘岗位编码为B06001、B06002、B06003、B06004、B06005、B06006、B06007、B06008、B06009、B06010的应聘人员采取考核制方式进入,不参加笔试。考核内容包括面试和试工两个环节。

2.采取非考核制方式的岗位:应聘岗位编码为B06011、B06012、B06013、B06014、B06015、B06016、B06017、B06018、B06019、B06020的应聘人员采取非考核制方式进入,包括笔试、面试和试工三个环节。

(一)笔试

1.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基础知识水平。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者,一同入闱。

(二)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岗位编码为:B06001、B06002、B06003、B06004、B06005、B06006、B06007、B06008、B06009、B06010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环节,直接进入此环节。

3.应聘岗位编码为:B06011、B06012、B06013、B06014、B06015、B06016、B06017、B06018、B06019、B06020的应聘人员,通过笔试入闱面试,进入此环节。

4.如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入闱下一环节。

6.面试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7.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

(三)试工考核

1.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地点:所报名岗位的相应部门(科室)。

3.试工人员: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

4.成绩:试工完成后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总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入闱下一环节。

5.总成绩计算方法

非考核制岗位总成绩=笔试×30%+面试×40%+试工考核×30%;

考核制岗位总成绩=面试×40%+试工考核×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开展。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考核者,视为放弃。

6.试工考核结果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需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天内,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另选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九、考察

1.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有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十、确定拟聘人员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拟聘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一、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巫老师

联系电话:0991-2661272

十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633120

十五、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及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网站公告。

2.应聘者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及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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