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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特殊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19:41     浏览量:545

根据《佛冈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佛冈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特殊岗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佛冈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6名,具体岗位及专业设置等见《佛冈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特殊岗位辅警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文化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均通过国家机构认证。

(二)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即在1987年4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期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时间从2023年3月31日起至2023年4月16日止(以系统收到报名材料时间计)。

1.报考人员下载《佛冈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附件3的填写样式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将该表格电子文档以考生姓名命名保存。

2.报考人员将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资料、工作证明等报考资料正上方拍照或者扫描,对应内容做好命名。

3.将填好的附件2及拍照或扫描材料一同压缩打包,以“姓名+专业”格式命名,发至互联网邮箱“gdfgjfb@126.com”。

(二)资格审核

佛冈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开展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者邮件形式回复,请考生留意发送报名资料的邮箱的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均实行100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笔试根据具体实际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名单在佛冈县政务网(www.fogang.gov.cn)及“平安佛冈”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通过佛冈县政务网及“平安佛冈”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佛冈县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等情形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或者一年内同一岗位因个人辞职、单位辞退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形,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四、相关待遇

此次招聘的特殊岗位辅警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安排(不纳入事业编管理),新入职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执行层级晋升机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辅警到手月收入不低于6000元,全年每人包干经费为10万元(含“五险一金”等)。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入场,否则不予参加。

(二)本次招聘,佛冈县公安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本次招聘在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与指导下进行。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佛冈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3-4482010,联系人:黄警官。

附件:

佛冈县公安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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