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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启事

发布时间:2023-03-29 14:49     浏览量:949

根据《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关于下达2023年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工作需要,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解剖学系实验岗位1人;

法医学系实验岗位1人。

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新聘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初级岗位;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新聘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中级岗位。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解剖学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须为医学类专业。

3.年龄未满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同等条件下本科为临床医学专业优先考虑。

解剖学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1. 熟悉人体解剖学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有关方针政策,维护实验安全,具备技术服务水平,确保学校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认真做好实验室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掌握有关实验项目的实验原理和技术,能够对常见实验动物进行大体剖检及病变分析,负责动物和其他样品的接收和存放,能够独立完成实验的准备工作,指导学生完成各种实验,帮助学生及时处理实验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 负责解剖标本的制作与管理,每学期使用前及时对标本进行清洗、消毒和灭菌,做到干净卫生;配制相关试剂、明确标签和储存条件要求和仪器设备的使用。

4. 负责标本或尸体收集及数据收集处理工作;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医学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须为医药类相关专业。

3. 年龄未满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法医学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1.掌握各种医疗事故鉴定理论知识和各类鉴定技术方法。熟练掌握检验标准和方法,并在工作中加以正确应用。

2.协助完成法医学本科生、留学生和研究生等课程的教学任务,掌握有关实验项目的实验原理和技术,完成实验准备工作,指导学生完成各种实验。

3.负责法医学各实验室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和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等工作。

4.按时完成学系主任交办的实验室其他工作任务。

三、聘用管理方式

学校同新聘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三年(含试用期),并按人事代理方式进行管理。首聘期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可续聘三年,并由人事代理方式转为学校直接管理;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的,可续聘三年,继续按人事代理方式进行管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不再聘用。连续两个聘期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与学校签订长期聘用合同;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不再聘用。

四、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外语水平、获奖情况、教学情况、科研情况、专业知识水平、自我综合评价等内容。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及检索页等材料的PDF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查验时间另行通知,复印件不退还本人)。

五、应聘方式

1.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4月5日前将应聘材料以电子文档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及简历命名为“解剖或法医岗位+姓名”,考核的具体事宜将在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2.基础医学院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六、考核流程

学院将针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考生进行测试,测试将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技术能力测试具体要求及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七、相关待遇

按照吉林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1.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如发现填报内容不属实、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解除聘用。拟聘人员如在规定的报到入职日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则不能聘用。

3.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并取消聘用人员应聘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619303

电子邮箱:bmc@jlu.edu.cn

办公地址:长春市新民大街126号基础医学院313室

基础医学院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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