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民间音乐历史悠久,遗产丰富,为广大人民所喜爱。一般将它们分为五大类,即:民歌、民族器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歌舞音乐。
中国民歌是最古老的艺术形式之一,世世代代在人民群众中传唱,和人民的生活有着紧密的联系。民歌伴随着人民群众的劳动,唱出了人民的情绪、愿望,反映了人民的思想感情,传播了人民的劳动经验和生产知识,在民歌中闪烁着劳动人民智慧的光芒。民歌与专业词曲作者创作的歌曲不同,它是人民群众在生活中所创造和利用的口头音乐创作,具有口头性、集体性、流传变异性,短小精练和鲜明的地方色彩等特点。
中国民族器乐历史悠久、种类繁多,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在世界乐坛独树一帜。古代民族器乐常与歌、舞相结合,并为礼仪或风俗活动服务,合奏形式盛行。独奏在先秦时代已有发展,许多乐器都有独奏形式,涌现了许多演奏家。古代的器乐独奏、合奏活动在民间也很繁荣,尤其是宋代以后,“小乐器”的发展,形成许多传统的固定形式,如各类鼓吹、吹打、丝竹乐等。20世纪以后,借鉴欧洲音乐的创编手法和乐器制造的经验,民族器乐有了很大发展。1949年以后,民族管弦乐发展更为迅速,促进了民族器乐活动的繁荣,涌现出一大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演奏家、作曲家、指挥家,以及运用新的技法创作出的乐曲等。
说唱音乐是曲艺的主要部分,主要特点是有说有唱,以唱为主。演员都要自己演奏一件乐器,演唱时略带表演。我国的说唱音乐十分丰富,据统计我国的说唱音乐曲种有三百余种。说唱无不强调字音声调、感情语气的紧密结合,所以无论何种曲种,都是在不同的地方语音基础上构成风格各异的唱腔,易于为群众欣赏、领略。
中国戏曲艺术十分丰富,它是一种具有高度综合性的艺术形式。音乐是戏曲艺术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唱腔、韵白、器乐伴奏。演员的唱腔及韵白,是戏曲音乐的核心部分,剧情的发展及人物性格的刻画,主要是通过唱腔表现出来的。乐队伴奏在戏曲中起着渲染情绪、烘托戏剧效果的功能。此外,音乐对于调节舞台节奏及戏曲的结构方面,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歌舞音乐广泛流行于我国各民族地区,其内容反映社会生活和劳动生产,与传统风俗、宗教、祭祀、神话传说、爱情生活等密切联系。歌舞音乐具有鲜明的地区性、民族性,因而体现着不同民族风格与地方特点。歌舞音乐的节奏一般鲜明、热烈、刚健、明快,而有的歌舞音乐则是优美、抒情的。其乐器伴奏多种多样,有的以丝竹乐为主,有的以打击乐为主,有的全用打击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