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论名称:斯金纳的操作性条件作用论
二、实验名称:迷箱实验
三、实验过程
1.斯金纳认为:学习实质上是一种反应概率上的变化,而强化是增强反应概率的手段。
2.斯金纳改进了桑代克的猫开笼取食实验,创建了“斯金纳箱”。在斯金纳箱内装上一个操纵杆,操纵杆与另一个提供食丸的装置连接。把饥饿的白鼠经过几次尝试,会不断按压杠杆,直到吃饱为止。这时我们可以说,白鼠学会了按压杠杆以取得食物的反应。
3.步骤一:白鼠进箱——按杆+出食——【多】养成按杆习惯——F↑——①正强化
步骤二:白鼠进箱——按杆+停电——【多】养成按杆习惯——F↑——②负强化
强化:①正强化——给+——F↑
②负强化——撤-——F↑
步骤三:学会按杆取食——按杆+不出食——【多】不按了——F↓——③消退
步骤四:学会按杆取食——按杆+电击(休克)——【多】不按了——F↓——④正惩罚
步骤五:学会按杆取食——按杆+出食且吃不着——【多】不按了——F↓——⑤负惩罚
消退:无强化物刺激——F↓
惩罚:④正惩罚——给-——F↓
⑤负惩罚——撤+——F↓
四、实验结论
1.强化
(1)强化有正强化(实施奖励)与负强化(撤销惩罚)之分。
正强化:给予一个愉快刺激,从而增强其行为出现的概率。
负强化:摆脱一个厌恶刺激,从而增强其行为出现的概率。
(2)应用
①正强化——普雷马克原理(祖母法则)
Eg:如果一个儿童喜爱做航空模型而不喜欢阅读,可以让学生完成一定的阅读之后去做模型。
②负强化——逃避条件作用与回避条件作用
Eg:下雨,往家跑——逃避条件作用;天阴,往家跑——回避条件作用
区分:厌恶刺激是否已经出现。
2.消退
有机体做出以前曾被强化过的反应,如果在这一反应之后不再有强化物相伴,那么,此类反应在将来发生的概率便降低,称为消退。消退是一种无强化的过程,其作用在于降低某种反应在将来发生的概率,以达到消除某种行为的目的。
3.惩罚
依据刺激是呈现还是移除,惩罚也可以分为呈现性惩罚和移除性惩罚(正惩罚和负惩罚)。
正惩罚指在行为后施加厌恶刺激以抑制或减少该行为的发生频率。
Eg:在小孩子过马路乱跑时打孩子屁股,以打屁股的厌恶刺激减少过马路乱跑的危险行为的发生,这是正惩罚。
负惩罚是指在行为后移除满意刺激,以减少行为的发生。
Eg:老师要求学生不写完作业就不能出去玩,用“出去玩”这个满意刺激的移除来减少学生“不写完作业”的发生,是负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