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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中小学教综备考:数字记忆术之“法条类”

发布时间:2024-04-29 23:50     浏览量:9
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条例20条)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教师资格条例19条)

③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教师法14条)

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教师资格条例18)

3.口诀:申三调六

①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②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二、试题演练

1.【单选题】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 )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

A.十五周岁 B.十六周岁 C.十七周岁 D.十八周岁

1.【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B项正确。A、C、D三项:均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B。

2.【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非法招用未满( )的未成年人,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A.十五周岁 B.十六周岁 C.十七周岁 D.十八周岁

2.【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章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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